收入分配的過程與收入分配的調控
1、 政府在收入分配過程中的作用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個人收入的分配過程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在微觀領域中進行,在市場上實現。初次分配的收入一般都表現為利息、利潤、地租或租金及工資或薪金。
實際上,前三項是由生產要素帶來的收入(資本帶來利息或利潤、土地房屋等帶來租金),工資或薪金則是勞動帶來的收入。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兩種基本的收入分配方式。在微觀分配領域,個人收入分配也以這兩種方式為主。
國家或政府對個人收入的調節,應主要在宏觀領域進行。國家不應該過多干預微觀領域的分配,因為微觀領域中的主要分配方式——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都需要通過市場來定價,這是市場可以做好的事情,政府干預則可能導致生產要素價格的扭曲從而影響資源的有效配置。
2、個人收入分配的調控方式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含義
調控方式:國家通過稅收和轉移支付方式;社會團體或集體組織通過接受個人捐贈或個人繳納,再以某種方式分配給個人的形式。
含義:經過再分配或調節以后的個人收入就是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一般包括消費和儲蓄,對生產者還包含投資在內。
3、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個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基本內容
按勞分配是與社會主義公有制相聯系的一種收入分配方式。實行按勞分配的前提條件是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物質條件是相對低下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直接原因是舊的社會分工的存在、勞動差別的存在以及勞動的謀生性質。
按 勞分配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實現特點:按勞分配通常表現為按勞動貢獻分配,并采取了貨幣化的分配形式;實施按勞分配的主體不是國家,而是企業,只在公有 制經濟中的企業范圍內實現,收入多少要受企業經營狀況的影響。這些特點決定了等量勞動獲得等量報酬的平等不可能在全社會范圍內而只能在一個公有制企業范圍 內實現。
4、按生產要素分配及其他分配方式的含義和方式
按生產要素分配是指按照資本、土地、勞動等各種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的貢獻進行分配。它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也是有效利用資源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有效途徑。它是以承認生產要素的所有權和產權界定清晰為前提的。其他分配方式
按個人資產進行分配、按需分配、福利分配等多種分配方式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不同程度地發揮著作用。
居民收入來源和收入形式的多樣性,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是提高經濟效率的必要前提,但也是導致個人收入出現不平等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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